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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黨的十九大知識競賽500題-----93.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能否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作者:陳芳字
93.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能否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93.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能否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黨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在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的過程中,對於那些曾經受到過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要具體分析他們的一貫表現和受到黨內處分以後改正錯誤的情況。只有那些能夠認識錯誤,並在實踐中證明已經改正錯誤,在工作中做出成績,各方面表現好,得到所在黨組織大多數黨員的信任,確實具備代表條件的,才能夠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