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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七五”普法推薦教材:“七五”普法365問-----255.公民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是否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能?

作者:本書編寫組
255.公民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是否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能?

255.公民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是否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能?

是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