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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人物:權位爭奪大戰-----附卷一:神祕行動——中央紀委打“老虎”_第五章 逮住“貪狐狸”(4)

作者:金凡宛
附卷一:神祕行動——中央紀委打“老虎”_第五章 逮住“貪狐狸”(4)

不過,這位公司出納說,那天他按叢老闆在電話裡告訴的房號開啟房門,看見叢老闆正在與一位客人談話。那位客人“個子不高、不很胖、不很瘦,是個衣著光亮的男人”。

…………

2000年6月4日,辦案人員從香港歸來。經過彙報整理,於6月21日形成了《關於對叢福奎、薄紹銓有關問題的核實情況報告》。在此前面,還附送一份《呈批單》,先後由劉麗英、曹慶澤、尉JIAN行簽字後,送胡JIN濤批示。胡JIN濤簽字後,又“報ZE民、RONG基同志審批”。兩位中央最高領導於6月25日簽了字後,中紀委立即成立了專案組,故又稱作“6?25”專案組。

此時,中紀委副書記劉麗英因心血管疾病正在住院治療。這位中國反腐敗的鐵腕傳奇人物,多年勞累終成疾。為了不辱使命並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她拖著虛弱的病軀,在病床前多次聽取彙報,與辦案人員共同研究調查工作方案,組織調集辦案力量。6月27日,她又毅然拔掉輸液針頭,直接從醫院出發,親自帶領中紀委六室以及從天津市紀委、黑龍江省紀委和黑龍江省檢察院抽調來的十餘名辦案人員奔赴石家莊……

令人吃驚的是,專案組進駐石家莊後,戰線越拉越長。違法違紀分子像野地裡的藤蔓,一根牽著一根,越牽越多,越牽越複雜。

這個寒冷的冬天,石家莊郊外佈下了許多箇中紀委的辦案點,裡面“規”著名震一方的地方大員,他們是: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叢福奎;滄州市委書記(傳將任省政協副主席)薄紹銓;河北省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真;省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吳慶五;省政府原副祕書長、省駐京辦主任王福友;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楊益銘;省建委原副主任李山林;石家莊市原市長張二辰受賄案,石家莊市市長張二辰;……後面還跟著許多處級幹部。

到了2001年3月,叢福奎、薄紹銓的違紀事實已基本查清,案子正進入收尾階段。

3月16日凌晨,位於石家莊市郊的某辦案點裡,大家都進入了夢鄉。可是,部分辦案人員,特別是看護人員十分**,他們陸續聽到了窗外傳來的爆炸聲。

次日有訊息證實:石家莊市內發生了巨大的爆炸。4時16分,位於石家莊市長安區育才街棉三宿舍樓15號樓西側的牆體被炸;緊接著,16號樓發生爆炸,樓房整體倒塌,造成93人死亡,14人受傷;4時30分,長安區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3單元被炸塌,造成5人死亡,20人受傷;4時45分,新華區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樓1單元被炸塌,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5時許,橋東區裕華路民

進街12號一居民二層小樓前發生爆炸;短短的44分鐘,在不同的地點連續發生5次爆炸,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

公安部領導立即趕到石家莊,同時也順訪該辦案點,和中央紀委的領導一起交換了意見。

經研究認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估計與目前中紀委查處的幾起大要案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作為我們專案組來說,還是要始終保持警惕,加強保安和看護工作,嚴格防止有人“聲東擊西,調虎離山”。

專案組領導同時要求,辦案人員要保持警惕,特別注意不要隨便外出,防止出現人身傷害和給壞人以可乘之機。

此處,恰恰是叢福奎和薄紹銓兩位“要員”的“兩規”地點。

接著,不斷有其他訊息傳來,包括石家莊某處發現炸藥、某處發現劫案等,以致於辦案人員每天都要關注一下公安方面的訊息。但不久後即傳來喜訊:石家莊市“3-16”特大爆炸案發生後,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偵查工作,很快認定了靳如超(男,41歲,漢族,石家莊市人,住國棉三廠宿舍)為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向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並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3天的集中統一搜捕行動。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機關於3月22日晚20時30分,在北海市發現靳如超的線索。3月23日8時20分,靳如超被抓。

爆炸案風波平定後,專案組放心了許多。但是,由於涉案人員多,戰線拉得長,有必要將基本查清的案子儘快結案,移交檢察機關。

這天中午,公安、武警和某地區檢察院的領導雲集該辦案點,準備將薄紹銓案易地移交給河北省某地區檢察機關。

中紀委專案組領導與該地區檢察院領導重點協商了將薄紹銓帶走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由於叢福奎也在這幢上,為避免引起他不必要的驚慌,宜派辦案人員到叢房間裡進行談話,轉移他的注意力。同時,在檢察人員帶走薄時,儘量讓身材高大的人作“掩護”,別讓叢福奎在窗戶裡看到樓下的動靜。

下午一點多,檢察人員順利將薄紹銓帶走。一串警車在寒風凜洌的郊外拐了幾個彎,很快離開了辦案點。

2002年8月30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轄,唐山市、衡水市、石家莊市、邢臺市、廊坊市、張家口市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和撫寧縣人民法院,對河北省國稅局原局長李真受賄、貪汙案,省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吳慶五貪汙、介紹賄賂案,省政府原副祕書長、省駐京辦主任王福友貪汙、挪用公款、受賄案,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楊益銘受賄案,石家莊市原市長張二辰受賄案,省建委原副主任李山林受賄案,滄州市

原市委書記薄紹銓受賄案,依法分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其中,原河北省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因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港幣80餘萬元、美元10萬元。被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薄紹銓的問題由於夾在叢福奎等一批高官當中,容易被人忽視其嚴重性。其實,薄紹銓的案件有向個明顯特點,一是他把權力當成了商品,表現了極度的貪婪性。為了幫港商謀取好處,他犧牲了滄州市交通部門的利益,然後自己主動索要好處,而且竟然稱“慣例是3%”,嚴重敗壞了黨員領導幹部的應有形象;二是把受賄款轉移到國外,表現了犯罪手段的隱蔽性。薄紹銓是個狡猾的人,為了防止有朝一日犯事,他把受賄款項透過在日本讀書的女兒,轉移到了國外,致使辦案人員追贓取證出現了較大的困難。

但是,儘管薄紹銓再狡猾,和叢福奎一樣,鑽研出了腐敗的新花樣,還是沒有逃出中央紀委辦案人員的手掌。他的貪婪和狡猾給他帶來的不是輝煌,而是毀滅。

薄紹銓犯罪事實給人的教訓是深刻的,還是聽聽他自己是怎麼說的吧。“我知道,今後已經沒有機會再為黨和人民做些什麼了,只能以自己積極真誠地認罪,教訓犯有同樣錯誤而拒不交代問題的人及早回頭,也希望能借此警示仍在崗位上工作的領導幹部,以我為戒,不要犯我這樣的錯誤;我的犯罪行為,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助長了不良社會風氣的蔓延,渙散了民心,削弱了黨和政府和號召力。回想入黨二十多年來,我是在黨的關懷、培養下才成長為一名領導幹部的。黨對我恩重如山,但自己卻做出瞭如此損害黨的事情來,真對不起黨啊!我願意接受任何懲處;由於我的過錯,給家庭帶來的災難是巨大的,也是難以彌補的。我對家庭是負責的,妻子為家庭更是任勞任怨,孩子聰明能幹。建設這麼一個幸福、和睦、令旁人羨慕的家庭是我們幾十年共同努力的結果,但由於我的過錯,使它毀於一旦,這都是我的罪過。至於我個人,後半生已經毀了;三十多年的工作,我是努力的,也做出了一些成績。我常想,一旦退休,就工作的成績而言,是可以向上級、群眾交待的。但由於自己錯走的這一步,使自己名譽掃地。今後,自己是個什麼樣子,什麼處境,我不能預測,也不願、不敢預測,但無論如何是離不開‘悲慘’二字的。每想至此,追悔莫及,但這怨誰呢?這是咎由自取。”

我們希望更多的領導幹部都來記取這些前車之鑑,認真地閱讀類似的這些懺悔。如果對別人的懺悔熟視無睹,說不準某一天會輪到自己向別人懺悔。如此,則悔之晚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