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 繁體中文

蔣介石日記揭祕-----第23章 1937年(九)

作者:張秀章
第23章 1937年(九)

憂患生忍耐,忍耐生智慧。

抗戰初期的超級空軍英雄劉粹剛與高志航均未殞身於空戰:劉因無夜航裝置而觸城樓以致機毀殉難,高因警報傳遞過遲而被炸斃。高志航殉國之日蔣為之悲悼,只因不願引用哀傷消極文字,僅此日記中書數字紀念此事。而其實類似這樣令人扼腕長嘆之事蹟又何以勝數。

為緩兵之計,不得不如此耳!

儘管九國會議宣言,“語氣軟弱”,不能使中國滿意,但蔣介石“仍不足為慮”,他仍然抱著透過國際調停進行“和平談判”的幻想。

日本不想使戰爭長期拖下去,也在尋求“和平之路”,當然,它的“和平”是透過停戰議和勸誘和壓迫國民黨政府向日本投降。

雖然雙方“各懷心腹事”,但總算是“一拍即合”了。

和談是在九國公約會議召開之前的11月5日,蔣介石在南京與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會談的基礎上進行的。

此時的德國完全站在日本一邊,打著斡旋和平的旗號,充當第三者。

蔣介石對陶德曼表示不能接受日本所提出的議和條件。這裡所說的議和條件是指11月2日日本外相廣天弘毅交給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又由狄克遜轉交給陶德曼的那一份,共7項內容(詳見對1937年11月7日日記評述部分)。

如此喪權辱國的議和條件,蔣介石當然不敢全部接受。並對陶德曼講出中國方面為進行議和的必要原則是:

“假如日本不願意恢復戰前狀況,中國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中國如同意日本的要求,國民政府將會被輿論浪潮所衝倒。

“日本正在執行錯誤的政策--現在不對中國採取友好的態度以奠定日後的友善基礎,卻只顧提出要求。假如日本繼續作戰,中國也不會放下武器。

“假定國民政府因日本採取的政策而傾倒了,則結果是**在中國佔優勢。

“中國不能正式承認收到日本的要求,因為中國正是布魯塞爾的九國公約會議各國關切的物件,各國是要在九國公約的基礎上覓取和平的。”

蔣介石這時對英美各國出面調停仍抱希望,因此,沒有向日本妥協,並要求陶德曼對於這次談判“一切都不要公佈”。陶德曼仍表示:我現在的步驟僅僅是極祕密地通知中國政府。

可是,九國公約會議對於日本侵略中國並未能決定任何具體措施而閉幕。此時的中國,在華北失太原;在淞滬,由於日軍在杭州灣登陸而迫使中**隊撤退。

日本外相廣田弘毅認為這正是向國民政府誘降的好機會,於是積極促請德國出面調停。

11月28日,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在武漢與行政院副院長孔祥熙晤面。緊接著11月29日,陶德曼又與外交部長王寵惠會談。進一步提出議和條件,並要求“再次和委員長會面”。

蔣介石經過一番思索,答應接見。

當然,蔣介石的姑且答應,乃為“緩兵之計”。

聯俄本為威脅倭寇,如倭果能有所覺悟則濟矣!

蔣介石之所以同意和蘇聯交涉,是因為在列強各國對中國斷絕援助之際,如果是站在中蘇兩國平等的基礎上訂立條約,是有利於集中抗日力量的。

於是,1937年8月21日,蔣介石委派外交部長王寵惠為代表和蘇聯駐中國大使鮑格洛夫在南京簽訂了《中蘇互不侵犯條約》。

條約的主要內容:

一、兩方斥責以戰爭為解決國際糾紛之方法,否認在兩國相互關係間以戰爭為施行國家政策之工具;

二、兩方約定不得單獨或聯合其他一國或多國對於彼此為任何侵略;

三、當一方遭受一個或數個第三國侵略時,另一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協助第三國;

四、條約有效期為5年,如在條約期滿前6個月不向對方通知廢除本條約之意見,條約自動延長2年。

這個條約還附帶一項口頭約定,即在條約有效期(5年)內,雙方承諾:蘇聯不與日本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中國不與第三國簽訂共同防共協定。

8月29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正式公佈於世。

當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談話如下:

“此舉不能獨對於中蘇兩國間和平多加一重保障,且為太平洋各國以不侵犯之保證共謀安全之嚆矢。……

“中國今日雖受外來極度之侵凌,不能不以武力抵抗武力,然酷愛和平為我國人之特性,今日以武力侵凌我者,苟能幡然覺悟,變更其國策,則我國人亦深願與之簽訂不侵犯條約,共維東亞之安全,而謀人類之幸福。……”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簽訂了由蘇聯購入武器的借款協定,先後簽約合計約3億美元。蘇聯的軍事顧問和航空志願隊,也先後來華援助中國抗日戰爭,從簽約到9月4日止,蘇聯運往中國的戰鬥機共72架,轟炸機54架,偵察機20架。此外,還運來大炮、戰車、彈藥等軍火。這些對日本政府來說,無疑是一個當頭棒喝!

蔣介石在本篇日記中,希望《中蘇互不侵犯條約》能促使日本政府改變政策,“有所覺悟”。

倭俄均欲以中國為戰場,以中國為犧牲品,我國又焉能不亟圖自強哉!

抗戰初期以來,真正支援中國抗日的,在世界各國中只有蘇聯。在布魯塞爾會議上,也只有蘇聯代表李維諾夫伸張正義,堅決主張譴責日本侵華。

中國政府希望蘇聯早日參戰,10月間,蘇聯國防部長伏羅希洛夫向中國駐蘇大使館參事張衝表示:“中國對日戰爭到生死關頭,蘇聯必定出兵,決不坐視”。參見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下冊,第691頁。

可是,12月,斯大林又說:“蘇聯如果參戰,會被視為有赤化中國之野心,反而於中國不利。”

蔣介石認為蘇聯出爾反爾,無非是“欲以中國為戰場,以中國為犧牲品”,這都是因為中國的國民經濟落後,基礎太差所致。因此他想,一味地依賴外援終不是長久之策,應該“自立自強”!

倭寇對德大使所提調停辦法,以我不能屈服,彼已決絕乎!

倭軍所慣用者為奇襲與包抄而已!

12月1日,德國外交部長牛賴特向中國駐德大使程天放勸說:“為中國利益著想,不宜拒絕日本的和平提議,如果遲延下去,中國國家解體的危險也會越大。”

12月2日,蔣介石在聽取外交部次長徐漠的報告後,生怕“和談”破產,於是急忙在南京召集了在京軍事長官會議,把日本所提的議和條款交給與會者徵詢意見。白崇禧、唐生智、顧祝同、徐永昌等人表示可以接受。電商閻錫山,閻也表示贊同。於是就決定了兩條原則:

一、不拒絕德國的調停;

二、華北政權需要儲存。

當天下午,蔣介石與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進行第二次會談,特別強調指出如下幾點:

“中國政府願以德國所提出的各點作為談判的基礎,但我們有兩個極重要的條件:(一)在恢復和平的全部過程中,由德國透過調停予以幫助。(二)中國在華北的主權和行政權不得改變。

“在敵對行動繼續進行的時候,是不可能進行任何談判的。假如貴國總理向中國和日本提議停止敵對行動,中國願意接受。

“在談判完成以前,一切不要公佈。

“雖然貴大使提出來的各點可以作為談判的基礎,但不能被認為是像最後通牒一般而不可以改復。”

陶德曼在告別時透露出“能有希望”的語氣。

12月4日晚8時,蔣介石召集守衛南京的師長以上高階官員開會。這是蔣介石決定由唐生智為南京城防司令固守南京方針後,決定遷都四川重慶之前的善後會議。他說:“守衛南京是一個偉大而光榮的任務,大家要在唐司令長官指揮之下,同心同德,抱定不成功即成仁的決心,恪盡軍人守土衛國的神聖職責。”並聲稱他到達武漢後,將親率從雲南調來的三個裝備齊全的師,來解南京之圍。

12月5日晨,蔣介石和宋美齡乘飛機離開南京飛往武漢。12月6日開始,日寇以大批飛機經常轟炸南京城內外的軍事要點。

蔣介石在這憂患之中寫下了對德國出面調停寄予很大希望的日記,但他為自己確定了一條原則:“我不能屈服”,可又擔心日本拒絕“和談”。

日軍登陸施行大小迂迴,佔領嘉興、松江,又以汽艇橫渡太湖,直逼溧陽,更以一部兵力出安徽,經由廣德、宣城及蕪湖完成其對南京之大包圍,蔣介石對此出奇制勝之策劃不表示驚羨,反以輕蔑態度在本日記二則表露。這種矜持的態度也只表示其缺乏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