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用手輕輕一掀,揭去蟹殼,放在卓爾的小碟裡。
卓群在一旁嚷嚷道:“怎麼不給我掰呀?”
甦醒同樣把卓群碟裡的螃蟹掰開。
這頓飯吃了一個多小時,方曉看看大家,問:“吃好了嗎?來點什麼主食?”
“不要了,吃好了。”卓爾忙擺手。
“真不要了?若是吃不飽回家泡泡麵可別怪我啊。”
方曉一回身沖服務生做了一個簽字動作。
服務生轉身出去,不一會兒,手裡拿著賬單進來。方曉接過來,在上面簽了字,又拿出一張信用卡,一起交給服務生。
方曉用尋問的目光看看大家,提議說:“今天是週末,時間還早。去酒吧坐坐吧。”
卓群一撇嘴,說:“酒吧有什麼意思,去迪廳吧!”
“去蹦迪?”
“是呀,減肥。”
方曉嘴一縮:“就你,還往哪減呀!”轉過頭問卓爾,“讓作家同志說,去哪?”
“還是去酒吧吧,迪廳太鬧了。”
“要的就是熱鬧。”卓群不滿地嘟嚀道。
“這樣,今天先去酒吧,改天再去蹦迪。”方曉說,站起身來。
走出酒店,天空飄著細小的雪花。
卓爾伸出手接了幾片飄落的雪花,感覺渾身輕飄飄的。來藍城後,每次下雪,總有一種淡淡的傷感。今晚不知為什麼,有一種格外的親近感。
方曉側身看看卓爾,說:“要是不開車,我們可以在雪地裡走走,其實前面就有一個酒吧,離這能有500米吧,我和甦醒前兩天還去過。”
“那我們就走著去吧。正好剛吃過飯,走走也好。”卓爾提議說。
“要走你走吧,我可是一步也不想走。有車不坐不是浪費嗎?”卓群反駁道。
方曉轉身對甦醒道:“你陪卓爾走過去,我把車開過去。”
方曉和卓群兩人開車走了,把卓爾和甦醒甩在後面。
這一晚上,都是方曉和卓群兩個人逗嘴,甦醒和卓爾一直沒機會說話。現在兩個人在一起了,甦醒又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默默走了一會兒,還是甦醒先打破沉默。
“你們倆性格一點兒都不象。”
“是呀。人說一母生9子,9子各不同。我們倆豈止是不同。”卓爾微笑道。
“嗯,應該說是截然不同。你們倆差幾歲?”
“6歲,卻象兩代人。她總說我不象是70年代出生的人。”
“你是哪一年的?”
“71年。不過我上學早,中間還跳了一級,我的同學大都是69年的。可能是受他們影響吧。”
“我是70年,比你早一年,正好處於兩個年代之間。按說應該更接近70年代,可我總感覺自己象60年代出生的人。”
“我也是。我喜歡60年代出生的人。既不象上一個年代的人那樣傳統,又不象現在的新新人類那樣現代,把兩個年代優劣兼收幷蓄,既注重自我,又兼顧別人。”
兩個人在雪地裡慢慢走著,聊著……
方曉和卓群已經到了。
方曉一隻手橫擱在方向盤上,側身看著卓群,問:“他們還得等一會兒到。我們進去,還是在車裡等?”
“在車裡等吧。”
卓群透過車窗往外望,只見閃爍的霓虹光組成兩個美術體字“零點”。
“我在北京時聽過零點樂隊的演唱,他們和這兒有關係嗎?”卓群回過頭來問。
“應該沒有。”
“你說,零點應該是一天的開始,還是一天的結束?”
“都是。一天的結束就是另一天開始。就象是運動場的跑道,終點也是起跑線。”
卓群點點頭,“這話有點哲學味道。行啊,你。還不是木頭。”
說著,卓群身子向前一傾,用手一指方曉:“哦,我知道了,你在談戀愛!”
“瞎說!”方曉叫道,不覺漲紅了臉。
“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談戀愛時,智商為零。”
卓群向後一仰,用手捂著嘴,吃吃地笑。
方曉瞪了她一眼,有幾分氣惱又有幾分嘲諷地說:“上帝犯了一個錯誤,不應該把你造成女人。”
“這不應該怪上帝,怪我老爸。”
“你老爸,”方曉學著她的樣子,有些不習慣,“也是個作家?”
“不,他是醫生,一名優秀的外科醫生。他一生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能有一個兒子來繼承他的事業。連名字都起好了。”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方曉慢慢說道,“他的名字叫──卓不!”
有一些時間,好象是專為酒吧準備的,比如說夜晚。
“零點”是一家爵士樂酒吧,從外面看很不起眼,走進去才發現裡面很大,裝飾也頗有味道。一進門,就見對面牆上零零散散、不對襯的掛著十幾只各式各樣的鐘表,表的指標都不擺動,停在零點上。只有中間一個巨大的圓形鍾嘀達嘀達地走,但是走的方向相反,逆時針走。左側牆上懸掛著5個汽車輪胎,象一臺翻倒在地的汽車。右側牆是一個人造壁爐,下面
堆著一堆木柴,木柴底下亮著一串霓紅燈,從遠處看倒有幾分相象。靠門一側是一排落地玻璃窗,十幾根象纜繩一般粗的麻繩從天棚垂到地上。天棚用那種看上去舊而粗糙的木板吊起來,但只吊了半面,可以看到裡面擺的各種形狀的空瓶子。
和所有的酒吧一樣,裡面點著幽暗的燈光,看不清人臉,只能看到一些人影。
方曉徑直走向裡面靠壁爐的位置,卓群跟在後面,一面走一面四處張望:“喲,這些表怎麼都不走?”
“中間那隻走,不過不一樣。”
“噢,它好象是倒著走。”
“對,現在測一測你的智商,你看是幾點?”
卓群看了半天沒看出來,一抬手看自己的表:“8點20。”
方曉斜睨了她一眼,拉過椅子坐下,卓群坐在他旁邊,甦醒坐在另一側,卓爾挨著甦醒,坐在方曉對面。
一個穿著牛仔揹帶褲的女孩兒走過來,笑吟吟地看看方曉。
“先生,你好。是喝上次存在這裡的酒,還是另外來點什麼?”
卓群看了一眼方曉,問:“這兒你們常來?存的什麼酒?”
“郎姆酒。不過這酒很濃,不適合女孩兒喝。我給你推薦一種酒,百利甜,巧克力味,很好喝,你一定會喜歡的。”方曉殷勤地說道。
卓群一揚眉毛,“不,要喝就喝濃的,就喝朗姆酒。”
方曉聳聳肩,又問卓爾:“你喜歡喝什麼?”
“什麼都行,也一樣吧。”卓爾隨意地說。
方曉還沒來得及做答,就感到腳下一陣生疼。他一咧嘴,抬頭見甦醒正用惱怒的眼光看著自己,忙對卓爾道:“別,這種烈性酒你肯定喝不慣。來點別的。百利甜,這酒比較適合你。”
卓爾爽快地點點頭:“好吧。”
不一會兒,女孩兒拿著一個拖盤走過來,一瓶喝了一半的朗姆酒,一杯百利甜,還有一杯冰塊。
方曉端起杯,做了個請的姿勢,自己仰頭喝了一大口。
卓群剛喝了一口,就嗆的咳嗽起來。
方曉有點兒興災樂禍:“我說吧,這酒太濃,你喝不慣!”
“不試一試,怎麼知道?”卓群一邊咳一邊反駁道。
方曉搖搖頭:“我說,你老爸真應該給把‘卓不’這個名字給你。”
甦醒怔了一下,看看卓爾,又看看卓群,恍然大悟。
“卓爾不群。哦,原來名字是這麼來的。”
“我是想叫,可我老爸沒捨得給我,他是想給他那個沒出生的兒子留著來。”
“為什麼?”甦醒問。
“因為我老爸說,敢不敢說‘不’,是檢驗男人好壞的惟一標準。”
“好男人和‘不’有什麼關係?”甦醒皺了一下眉,不解地問。
“當然有關係了。好男人首先應該成為人才,而不是奴才。奴才只會說:是,哪敢說不!只有人才才敢挺直腰板和老闆拍桌子,大聲說‘不’,我不幹了!你另請高明吧!”
“有道理,這麼說,我算是好男人了!我就經常說‘不’。”方曉笑嘻嘻地說。
“那也未必。”卓群掃了他一眼,“這要看你對誰說不。如果你只會對女人說不,只能說明你是個未婚男人。”
“為什麼?”
“因為已婚男人已經學會了和生活講和,不管女人說的對還是不對,都會點頭說:是,夫人。”
方曉細細打量了幾眼卓群,讚歎道:“深刻。你老爸應該把他的事業傳給你。”
卓群眉梢往上一揚,“他才不會呢。他說女人都是為愛情而生,天生就是一群病人,無論怎麼教育培養,也絕不會成為最優秀的醫生。”
“所以他就不教育培養,讓你放任自流,長成現在這樣。”
“不,他也是後來才明白這個道理的。我出生的時候,他特失望,知道自己沒有兒子了
,就把希望寄託在我身上了。對我嚴格教育、認真培養。教育培養的結果,我大學考了三年,好不容易考個沒名的大學。可再看看人家-”說到這,卓群朝卓爾一呶嘴,道:“我老爸從來不管,從小到大成績優異,高考一考就中,還是重點。現在一不留神又成了作家。所以我總結出一條教育定律,等將來我有孩子的時候可以用上:要想讓他成為什麼人,就從相反的方向著手。”
“就你,還會教育孩子?”方曉嘴一縮,不相信地說。
“我怎麼了?我童心未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這叫同類管同類。”
“得。我算說不過你。你的聰明勁都跑到嘴上了。可能除了睡覺,就沒閒著。”
“睡覺也沒閒著,說夢話來著。要不就憑我這聰明勁,準能當間諜。”
“哦,看來我們還有共同的理想,我曾經想過要當一名克格勃。”
卓群搖搖頭:“你當不了。當間諜相貌越普通越好,放在人群裡找不著。”
方曉聳了一下肩,嘴角浮起一絲自嘲的笑:“這不能怪我,我媽也沒經過我同意,就把我生成這樣。”
卓群盯著方曉看了一會兒,倏忽想起什麼:“我怎麼看你有點象俄羅斯血統,喲,你不是蘇聯紅軍的後代吧?當年他們撤退時,留下不少混血兒。”
方曉臉色“刷”地變了:“別胡說!”
卓群沒想到方曉會生氣,撇了撇嘴,不言語了。
甦醒忙接過話來:“別亂開玩笑,方曉是後來東北的。”
方曉喝了口酒,又恢復原來的樣子,滿不再乎地說:“是又怎麼樣?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