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點頭說:“是啊,我知道的,所以我才問你嘛,若是他們有關係,就要徹底的斷了他們的關係,這樣對葉靈也是很公平的。再說,飛雲那個丫頭,我還真的不喜歡,搞得跟個狐媚子一樣,要多噁心就有多噁心,和我說話的時候,都是嗲啊嗲的,真討厭。”
筱雨笑著說:“沒辦法,人家有本錢,換了你,再怎麼嗲,也成不了狐媚子,哈哈……”
“討厭啦,拿我開玩笑,以後不和你說了,哼哼。”
因為最近人手多了,前臺安排了兩個人,一個是我,另外一個是一個小女孩,年紀不大,大概二十不到,一般都是她在忙,我就看看而已。然後將她記錄的金額鐘點之類的,存電腦裡,做成工資表,然後打印出來。
其實我在這裡做的事情,和以前還是一樣的,只不過,偶爾幫忙看看前臺罷了,經過上次的向海峰事件之後,我對別人都持以懷疑態度,不會輕易的去相信別人,總覺得別人會騙我,估計這就是向海峰事件留下的後遺症吧。
這樣又過了些天,我接到電話,說找到向海峰了,並且他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只是他偷走的那些錢,已經被他花的差不多了。我想這個傢伙一定是拿錢去泡妞了,不然那麼多錢怎麼可能個把月就花完了?他住的是高階賓館啊?
我說能不能找他賠償,雖然他花完了,但是可以讓他家裡賠給我啊?他們家裡的人那麼喜歡傳八卦,搞得我現在這麼鬱悶,那也要他自己付出一點代價,何況他本來就偷了我們的錢,誰能保證他以後不會繼續偷啊?整一次就要整的厲害一點。
警察叔叔告訴我說,向海峰這次是因為搶劫被抓的,並且傷了對方,所以判刑會比較重,我丟失的欠款,只能是盡力償還,若他們家裡實在是拿不出來,也就沒辦法了。
不會吧,這麼悲慘?搶劫還傷人,這小子真的很有能耐嘛,我都看不出來,他小子的膽子會這麼大。看來讓他走是正確的,不然,將來真的對我們不利,他能搶別人,能偷我們,就一定可能搶我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