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覺得時間不使用日記能夠留得住的,並且覺得,寫日記的人很浪費時間。
日子一天一天都會過去,再美好,也終究會有逝去的那天。但現在看來,那種想法是多模的愚蠢。
自打王赫離開我的那天起,我學會了寫日記。
我甚至是多麼的後悔,沒有用筆記錄下我和王赫所度過的每一天。在現在看來,我和他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是有多麼的珍貴。我甚至沒有辦法丟棄每一分鐘,沒有辦法不去想他。
“晴朗,你除了會想王赫,會想我嗎?”許歌摟著我的肩問我,像個要糖果的孩子。“好啊,如果你成功的代替王赫的話,那麼我會天天的想你。”我攬著他的腰,微笑著告訴他。我學著王赫的樣子,一步一步走在這個叫做“幸福大道”的人行道上。還記得以前,我就是這樣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後,學著他走路的樣子。直到他發現地上的影子由一個變成兩個的時候,便會把我摟在懷裡,輕輕的對我說:“晴朗,你嚇到我了。”
我那時卻高高的仰起頭,看著他的眼睛,開心的笑了。那條本來是很普通的路,由於我和王赫走的次數多了,便有了一個名字“幸福大道”。就連現在還都不記得,幸福大道上有13個雙人椅,16盞路燈,5個垃圾桶,一共42棵法國梧桐。每天放學,他都會捧著兩杯避風塘的巧克力奶茶,站在第七號路燈下等我,之後我們就一起大搖大擺的走在幸福大道上,要多幸福有多幸福。
有時我會故意停下,抱怨今天的路上怎麼全都是釘子,腳好痛。他會乖乖的走到我的面前,之後蹲下:“夫人請。”我就會跳上他的背,被他悠了一圈又一圈,最後看到整個世界都在天旋地轉,微笑便會一直凝固在嘴角。“許歌,你自私嗎?”我扭過頭看他。
“關於你,我很自私。”他淡淡的笑著說。“我也很自私。”我把頭靠在他的肩上,輕輕的吮吸著他身上陣陣的香氣,那麼讓我安心的香氣。要知道那種味道,跟王赫一樣。“你總是讓我有種錯覺,讓我以為,你就是王赫。有時候你們真的很像,這樣會讓我很難忘記他。我不想自私到讓你成為了王赫的複製品,那樣對你很不公平。可是……我真的很難忘掉他,我很傻,很討厭吧!”我看著漸漸昏暗的天色,自顧自的說道。“很傻。”
他枕在我的頭上,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手心,“很傻,卻不討厭。”我抓緊他的手,倚在他的懷裡,悄悄的哭了。這個好孩子,他越是這樣的執著,而我的心裡,卻是多麼的抱歉呢。“親愛的,你哭了嗎?”他緩緩道,路燈有些暗,我們倆誰也看不見誰的表情,誰也不知道誰的心情。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只好默默的,不做聲。“親愛的,不要再哭了。”他頓了頓,之後用無比清晰的語調說,“你的眼淚不僅打溼了我的衣服,也打溼了我的心。”我卻哭的更厲害了,就連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怎麼王赫走了,我變得連自己都不認識了。
(本章完)